瀘縣林場商業(yè)二街綜合樓(原晶沙商務KTV)房屋招租公告
為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jīng)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研究決定,對瀘縣林場商業(yè)二街綜合樓(原晶沙商務KTV經(jīng)營場地房屋)進行公開招租,請意向承租人向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出要約。
一、招租方及擬招租標的
1、招租人: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招租標的概況:底樓(一間雜物間)、二樓、三樓(只包括廁所及對面三間房屋)建筑面積共約813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次招租標的租賃期限擬為6年。
四、租金要求:
實行租金預交制:首年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幣15.61萬元/年,租金每年分兩次交納,簽訂合同時交納首年前半年租金,下一個交租周期提前一個月繳納。租金 3年調整一次,調整的租金標準以正式的《租賃合同》為準。
五、意向承租人的條件:
1、意向承租人須為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須無刑事犯罪記錄,近5年內未受過行政處分或行業(yè)處分,無不良執(zhí)業(yè)記錄。
3、意向承租人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經(jīng)營道德和社會責任。
4、意向承租人具有成熟的經(jīng)營團隊,具有豐富的賓館從業(yè)經(jīng)驗者的同等條件優(yōu)先考慮。
六、意向承租人提出的擬承租條件應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內容:
1、租賃結束,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資產、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等(是或否)均無償、無條件歸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予承擔任何費用。
2、租賃期間,承租人(是或否)不得將轉租轉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3、租賃期間,承租人(是或否)服從出租人關于安全、衛(wèi)生等社會性事務的管理;不得搭建違章建筑物。
4、租賃期間,租賃標的的維修事宜及費用(是或否)由承租人承擔。
有意者請聯(lián)系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聯(lián)系人:李女士18048685829、陳女士13890418817、0830-2839870,地址:瀘縣玉蟾街道玉蟾大道城西加油站旁匯興集團三樓。
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